立法管理公共标识导示系统

2008-06-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立法管理公共标识导示系统

《公共标识不规范带来不便》引出大众话题,专家呼吁立法管理公共标识。《外国人看到厕所不敢进——公共标识不规范带来不便》8月10日在本报发表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普遍关注,并在社会各界中产生强烈反响。到昨天下午记者发稿时,一些市民仍纷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发表意见,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整治措施。一位专家则呼吁,公共标识需要立法管理。

小小标识牌竟有三处错

“我又发现了一个有明显错误的公共标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的一位专家看了本报后向记者反映说:福田辖区一家办公楼的大堂里贴着一个长方形、全红色的并标有方向箭头的“小心碰头”的警告标志,出现了三处明显的错误:一是按照国际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形状应为正方形(只有禁止吸烟的符号为圆形),而不应该用长方形;二是整个警告标志的背景应该用黄色,而不应该用红色;三是警告标志中不应该出现方向箭头。一个稿纸大小的公共标识牌竟然出现四处错误!这是记者采访前所未曾料想到的。

据专家介绍说,一些公共设施只有中文提示,没有符号和英文提示,这也是不准确、不规范的。而且,标志牌大小、多少、位置、方向设置不合理,不但起不到指向的作用,破坏了环境建筑美观,而且还妨碍信息传递,造成安全隐患。

公共场所更需导向标志

“该有公共标识的地方却不设。”福田区的一位赵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说,在深圳许多交叉路口的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根本看不到、找不到应有的任何公共标识,难怪外地人到此不问人就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呢!

记者按赵先生所说到滨海大道与华强南路交叉路口的人行天桥等地实地一看,果然如此。记者想,外地人若到人行天桥上,肯定会被弄得“一头雾水”。

公共标识呼吁立法管理

一位多年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士分析,深圳公共标识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与绝大多数公共标识的从业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不懂得公共标识的国际、国内标准大有关系。不少单位和市民对公共标识的国际化、标准化不太理解。因此,推行公共标识的规范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

市技术监督局标准技术研究院的有关人士指出,早在前两年,上海、杭州市就已经制定了《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上海市有关部门曾表示,要让身边的图形标志达到与上海城市建设的硬件设施相配备的水平。而目前深圳尚没有一个关于公共标识的条例、法规。这种现状给公共标识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的被动。这位专家强烈呼吁,公共标识需要立法管理。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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