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在安放“西安市便民服务点”标志牌。
![]() |
工作人员为残疾人马仁义(左)佩戴服务卡。 新华社记者 陈钢 摄
本报讯昨天,西安市正式启用了150个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允许残疾人在三类道路、背街小巷从事修鞋、修伞等生活服务,他们从此将拥有合法的经营身份。有关人士指出,这是西安市城市管理的有益尝试,也在国内开了先河。
为我市残疾人设立便民服务点这件事酝酿已久。经充分调研论证,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城管执法局等5部门关于设立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217号)。昨天启用的150个便民服务点中,新城区55个、碑林区18个、莲湖区38个、雁塔区9个、未央区14个、灞桥区5个、临潼区6个、阎良区5个,首批经过筛选的150名残疾人在服务点为市民提供日常生活服务。
经营项目有6类:积极选择残疾人所从事的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类别加以引导。残疾人便民服务点经营项目仅限:修鞋、修伞、配钥匙、补衣服、修钢笔、修理自行车。
服务点定点有规定:在既方便残疾人经营者,又有市民群众需求的三类道路、背街小巷、社区等地段,合理设立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城市主干道两侧、钟楼周边、各大广场周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旅游景点周边和大型商贸设施周边不允许设立残疾人便民服务点。
服务点实行统一管理:残疾人便民服务点设立后,由服务点所在行政区域城管执法部门对其经营行为统一进行日常管理。各级残联、市容园林部门、工商部门、市政部门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做好残疾人便民服务点的设立和各项管理工作。
设立服务点需审查:残疾人便民服务点经营者必须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残疾人员。市残联应对申请者的残疾等级做出限定。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必须经过市城管执法局和各区城管执法局审查同意方可设立,经营时要统一佩戴便民服务卡,放置标志牌。
(相关信息见今日5版)
新闻链接
申请设点不收费
在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审批过程中,不收取申请残疾人的任何费用。但市残联会对残疾人申请者的残疾等级做出限定。残疾人经营时须统一佩戴便民服务卡,放置标志牌。
一、残疾人写出书面申请(包括经营人员情况、拟经营项目、拟经营地点、联系方式)和残疾证复印件报区残联;
二、各区残联初审后,由市残联对申请进行复审;
三、根据市残联意见,区残联将符合要求的申请移送至区城管执法局;
四、各区城管执法局提出意见并上报市城管执法局;
五、市城管执法局审查把关,经市政、工商、市容同意后,确定经营地点及经营面积,备案并反馈给各区城管执法局;
六、各区城管执法局对残疾人便民服务点划定黄线区域,发放统一的标志牌和便民服务卡。
必须由本人经营
残疾人便民服务点设立后,由服务点所在行政区域城管执法部门对其经营行为统一进行日常管理。各级残联、市容园林、工商、市政部门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一、必须由残疾人本人经营,不得擅自雇用、更换其他经营人员;
二、按照规定项目经营,不得擅自增加经营项目;
三、按照划定区域经营,不得在划定区域外从事经营;
四、残疾人便民服务点经营者要遵守市容环境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的废弃物和垃圾;
五、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实施处罚直至撤销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