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交通规划专家表示,连续不断的各种内容的彩色立面广告会对驾驶员视觉产生冲击,影响驾驶员注意力,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而针对此种现象,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相关立法的起草制定工作。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提到不允许设置商业广告,从严格意义上讲,商业广告是不被允许的。在实际应用中,大量的广告对交通标志的识别必然会产生影响,肯定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由于监管不力,导致出现的交通指示牌放置广告现象,甚至比之前市民反映的交通摄像头隐蔽放置等现象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驾驶员对交通标志的读取与反应至少需要6-15秒的时间,广告过多,会使不熟悉的路况的外地驾驶者产生较大的干扰。
专家表示,有关道路交通广告的立法起草工作已经于2006年开始启动,不久之后,一套完善的公路广告法律有望出台,届时,交通指示牌出现的商业广告现象是否合法将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