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旅游业发展 主任会议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督办落实代表建议,也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为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在对人代会代表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并征求有关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每年确定筛选几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督办,并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具体督办。经过几年的实践,通过青岛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力督促和承办单位扎实有效的办理,被列入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都取得了明显办理成效。
青岛作为著名的滨海度假城市,为国内和国外游客所关注。目前,青岛市共有旅游景区118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52家,每年都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游览渡假。旅游景区引导标识是景区信息的浓缩载体,肩负着服务游客、塑造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使命。经过近几年的规范建设,青岛市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旅游景区标识体系,但与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相比,还存在旅游景区引导标识布局不科学、不合理;设置标准不规范、不统一;不同景区和城乡间导向标识设置不平衡、不系统等问题,未能有效发挥引导服务旅游者和提供清晰导向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不断提升城市旅游功能,开拓海内外旅游市场,优化旅游服务环境。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刚刚结束之际,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决定将青岛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崔代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旅游景区(点)标示系统的建议》作为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并由青岛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具体督办,充分体现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视。
专门委员会加大督办力度 力促重点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督办好这件代表重点建议,不仅有利于改变青岛市旅游景区引导标识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的现状,也有利于提升青岛市旅游产品形象,扩大对外宣传,完善旅游目的地功能作用,更是青岛市争创全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国际海滨渡假城市的迫切需要。为此,青岛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在主任会议确定将《关于规范我市旅游景区(点)标示系统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后,于3月24日召开了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听取了承办单位关于重点建议的办理意见,并针对目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此项重点建议的办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建议建立青岛市旅游景区引导标识系统联席会议制度,由青岛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成员单位包括青岛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及各区市政府等,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此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办理方案。要求承办单位在摸清和普查目前旅游景区标识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办理方案,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和《青岛市旅游条例》的规定,进行统一规划、全面清理整合、科学规范设置,真正使旅游景区标识系统既突出青岛市旅游资源特色,又有效发挥引导服务旅游者的作用。三是落实办理措施,提高办理时效。要求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规定,坚持实行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特别要抓住当前国家、山东省、青岛市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突出办理实效,抓紧落实办理。
为确保重点建议办理落到实处,青岛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专门形成会议纪要转给市政府要求尽快办理落实,并将持续开展跟踪督办和视察,确保重点建议的办理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办结。通过青岛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的认真督办,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办理,青岛市旅游景区标识系统会越发规范,在推动青岛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