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广告、标牌标识,指示路牌,店铺称谓,必须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否则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每日处以100元罚款。机关公文、印章必须规范,普通话合格也将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这是日前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上提出的要求。
根据《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规定,法规、政令、公文、公章、标牌,广告用字、单位名称、地名用字等等,都必须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工商、技术监督、城管执法部门对企业名称、广告、商标进行监督整改,民政部门对地名路牌名称进行监督整改,公安对交通指示牌进行纠错整改,教育文化等各部门对本系统用字实行管理。违反规定的,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日100元罚款,直至改正。
我市从3月开始创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三类城市工作,9月,杭州市将对我市进行检查验收。一类为省会城市,二类为地级市,三类为县市级。我市是国家级森林城市,又是旅游城市,创建三类城市,对提高城市品位有很大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