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规章要求,为规范神农架林区各行各业用字行为,净化神农架林区语言文字环境,为神农架创建“五A”级景区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氛围,积极筹备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日前,神农架林区语委办组织专班对全区主要景点、路口、宾馆、服务窗口、商铺等场所规范用字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检查。
检查组走遍了全区主要景点,查看各类标示标牌3317块,查看数量约占总数的80%以上,发现不规范用字的有257块,占检查到总数的7.74%,对查看到的不规范的标识标牌全部进行了拍照。检查的总体情况是全区的规范用字情况比较好。但是,用字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部分招牌、指示牌中使用有繁体字,出现频率之多的是“农”、“龙”、“华”、“宾”“馆”“货”“产”、“庄”、“电”、“机”等字,此类标示标牌占总数的70%。二是部分招牌、广告牌、交通指示牌由于使用时间过长,其中有残缺字没有及时补正,此类标示标牌占总数的12%。 三是部分标示标牌汉字注音不规范。按照汉字拼音拼写规则,主要表现在地名、商铺名等,拼写是每一个字母都拼为大写字母或每个字的第一个字母拼写为大写字母,此类标示标牌占总数的11%。四是有些标示标牌用有异体字、简化字,如“镇”、“垭”、“岭”、“算”等字多处出现异体字或简化字,此类标示标牌占总数的。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各窗口行业要有,规范用语用字的标识牌,通过检查,均没有设置此类标牌。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语委办向林区政府写出了详细地调查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对于存在的不规范用字的标示标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整改,在重要路段、景点门口、进入林区的主要入口应该设立关于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