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讨论的逐渐升温,近日,民间也有了自己的处罚版本,并相继在网上出炉。相比较《征求意见稿》,“民间版”在关注罚款数额的同时,纷纷将目光聚焦在交通配套设施以及被罚主体的讨论上,而“重罚轻管”的方式也是被质疑的重点。有意思的是,“民间版”中对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更“严”。
罚款不如罚站岗
综观《征求意见稿》,处罚方式上罚款的条例占到了不小的篇幅,对于这种方式,不少市民认为“过于简单粗暴”,“重罚轻管”的方式有可能最终只管住了老实百姓。
“罚款不如罚站岗”,深圳新闻网网友“郁闷MM”的建议语出惊人,她分析,“有钱人,还有经常喝酒开车的牛人,大老板们,违章罚款对他们已经失去意义,”因为“就算违章一次罚1万元,他们也无所谓,在深圳亿万富豪多的是。”罚站岗就不同了,“为了面子,为了不被晒太阳,情愿交多点罚款也不愿意去站岗8小时晒太阳。”由此,她得出的结论:罚站岗比罚款的威慑力更大。
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她还举两例为证。一是香港影星谢×锋,有报道称他违章了,就要去捡一个星期的垃圾,“那真的够痛苦,要是罚款可以解决的话,估计10万元他都愿意罚。”
还有一例是“郁闷MM”的同学,是一新手,特意去二手市场买了辆二手车QQ练技术,车价才1万元,新手上路,很容易违章或碰撞。难道她就不担心即将面临的高额罚款?“她说,出了事情,顶多车子不要啦!反正车子也值不了多少钱。”
网友“胡不乱来”还拿出数据说话,“根据市交警局2007年统计,查获交通违章数为2479873宗,罚款金额为484854372.6元。以当年机动车拥有量为1269123辆,则平均每辆机动车违章数为2宗,平均每辆机动车每年被处罚382元。因无2008年、2009年统计数,按今年机动车拥有量140万辆计算,则违章宗数和处罚估计将增加15%。”他由此认定:“深圳交通问题不是处罚太少、太轻的问题,而是道路、停车场地与日益增长的机动车数量的矛盾。”
树叶挡了交通标志咋办
《征求意见稿》中的高额处罚主体大都是机动车驾驶人,那么,假如是客观原因造成机动车违章怎么办?这一点成为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
“在交通罚款涨价之前,交管部门应该全面检查深圳全市所有的交通标志和电子测速设备,这样才算公道。”“胡不乱来”说,举个例子,深圳绿化搞得好,不少路旁的树叶过于茂盛,遮挡了交通标志,容易使过路车辆陷入盲区,而被罚款。一旦因此罚款而引起纠纷,届时有关部门千万不要推脱责任。
再就是测速设备,“香港司机曾经状告当地交警的电子测速设备有问题,后经专家试验,果然测速不准。于是暂停电子测速一段时间,直至调整合格,电子测速设备再投入使用。”“胡不乱来”称,既然交通罚款涨价在即,交管部门也要为此做好充分准备,在宣布开始实行交通罚款的那一天,交管部门应该同时向司机宣布:全市的交通标志没有问题,电子测速设备没有问题。
“民间版”也“明码标价”
与“胡不乱来”的“好言相劝”不同,网友“生在深圳,活在现在”直接以“条款”形式呈现,为各种交通设施不完善明码标价,被网友戏称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民间版”。效仿《征求意见稿》,“民间版”也明码标价,不同的是,其处罚主体不是违章的机动车驾驶人,也不是违章行人,而是造成违章的“主体”。
“平民百姓11”也提出自己的“版本”:违章标志不合理,该如何处理?小区无合理的停车场,是否考虑在处罚前,将这部分设施先建设完备?是否可以加上对监管不善部门的处罚,比如信号灯故障?如何杜绝特权车辆的违章等。
“民间版”部分“处罚规定”
1 对于那些指示不清的交通指示牌(灯),处罚10万元
2 对于那些设置不合理,不明显,不干净,不清晰的道路指示标志的有关部门,处罚30万元
3 对于交通指示设施损坏后或停止工作的,1小时内没有恢复原功能的,对设施管理部门处罚5万元
4 对于指示错误的交通指示设施造成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损失和伤亡的,交通管理部门全额赔偿
5 道路施工影响正常通行的,处罚10万元
6 道路施工期到期后未完工的,处罚30万元,延期一天加罚5万元
注:以上处罚款1天内必需缴清,过期加倍处罚金。成立交通赔付基金,以上款项缴纳基金统一管理,赔付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逃逸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