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共场所将禁用繁异体字 改变用字不规范现象

2009-09-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昆明公共场所将禁用繁异体字 改变用字不规范现象

  从昨天开始,昆明市8个部门将联合对公共场所的规范用字进行整治,至11月底,全市主城区公共场所用字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其他已经淘汰废止的文字,以改变目前部分公共场所用字不规范的现象。
此次对公共场所用字用于的检查、整治、规范范围为主城4区和3个开发区,其中单位名称牌、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地名标志牌、公交服务标牌、交通指示牌、公园景点门票、景点和古树名木介绍等都是整治的重点。市城管局、市语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参与整治。

今起至10月8日期间,各部门将牵头对公共场所各类用字进行自检自查。之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检查、限期整改工作,检查中发现不规范的用字要进行影像记录,对社会用字不规范的部门、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劝导,要求限期整改。

据介绍,社会用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检验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义务。此次整治要达到公共场合不滥用繁体字、不乱用异体字、不出现错别字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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