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人人有责

2009-09-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人人有责

  昨日,副市长高敏带领市工商局、市建设规划局和市贸易与粮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市府大道检查各单位标志牌用字规范情况。她说,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做得不好会影响中心工作的开展。

  此言甚是,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工作无疑是我们的中心工作,不用说人人都很重视,也很到位,因为它是构成硬实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语言文字虽属于软实力范畴,但用字是否规范,普通话是否普及,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也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进而影响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硬实力和软实力结合在一起才构成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因而两者都不可缺少。

  不可否认,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市民素质和打造城市品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当前,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两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用字方面,繁体字、错字、缺损字、拼音错误、数字使用不规范(网站公文)、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普遍存在,这些必须整改。现在有一种回归现象,认为写繁体字显得有学问,因而有人时不时要表现一下。愚以为,在自身书法练习时写写繁体字未尝不可,但作为公共场所的标志牌应以统一的简化字为准,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是不允许用繁体字的,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规范的用字环境。在用语方面,由于台州地属重方言区,从目前情况来看,台州人说普通话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这方面公务员要作出表率,要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和口头表达水平,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作为新闻媒体则要积极为台州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作出贡献;作为学校师生的用语用字规范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因为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地,要把语言规范化的意识、知识和标准向社会辐射和传播,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通过学生讲普通话来带动家长说普通话,以学校带动社会和家庭。

  总之,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式评估,以体现现代台州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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