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张海盈、曹子琛、毛丽君4月9日报道:针对近年来道路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指示牌,上海市人民政府今天发出了整顿的“最后通牒”,从指路牌到商业信息各种破坏城市道路景观协调性和美观性的标志,各单位及个人需在3个月内按照不同要求或拆除或调整。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本市道路上指示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为了配合迎世博市容环境整治,对各类形形色色的指示牌做出了明确的拆、调指令。 《通告》指出,本市道路、公路以及公共绿地范围内禁止设置指示牌(不包括交通标志和少量的公益性指示牌)。各单位及个人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分别自行拆除擅自设置的指示牌;逾期不拆除的,分别由市市政、公路管理机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者区(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拆除。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道路交通标志,应当参照本通告进行清理。设置单位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不符合标准的道路交通标志;逾期未调整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公益性指示牌的设置规定,由市建设交通委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