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景路上,一块标注公司名和电话的路牌引争议

2009-03-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御景路上,一块标注公司名和电话的路牌引争议

 

这块牌子高高竖立着,十分醒目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  (记者 张元涛) “这块牌子算不算交通标志,与法与规合适吗?”昨日上午,市民万先生致电本报,在三环南路海华机械厂对面的交叉路口处,一块交通标志牌让他产生几个疑问。

  

  牌子设置得很醒目

  接到万先生的反映后,记者赶往三环南路海华机械厂对面的交叉路口,看到一块“交通标志牌”在路口南侧高高竖起,颜色、大小和其他交通标志牌看不出区别。牌子为蓝底白字,面朝西,上面标注最醒目的是“御景路”3个字,牌子南侧标注“御景湾小区”,牌子下部还有两行,分别为“××发展有限公司”、两部电话号码。

  

  对牌子产生三个疑问

  万先生说,这块牌子放这有一段时间了,他对此有几个疑问。第一个是此牌算不算交通标志牌?万先生指出,按规定,“蓝底白字”的标志牌属于“道路交通标志”,是国家标准。从此牌子看,不论颜色、形态、大小,均与正常的道路交通标志牌一样。

  “如果算是交通标志,第二个疑问又来了。”万先生说,牌子上有道路的名称——御景路,但牌子下部还有两行,分别为“××发展有限公司”、两部电话号码。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2条规定,不能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显然,牌子上的内容有广告的意思。

  “如果说不属于交通标志,那么我的第三个疑问是这种‘蓝底白字’的标识合适吗?”对此,万先生查阅过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同时,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显然,牌子的设置与交通标志容易混淆。

  路标?广告标?万先生说,不是和一块牌子过不去,交通标志牌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单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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