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文明城区,渝北区要求街面停车全部摆统一姿势:凡在室外停车,停车位上车头一律对准公路,车尾朝里面。
渝北区将在10余条干道先“试点”,交警会给驾驶员一到两周的“适应期”,“适应期”内不按规定停放的发“红牌”警告。“适应期”后,交警将给予摄像纠违,依法进行处罚。
昨日,记者在渝北区最繁华的金龙路饮食一条街上看到,路边停车位上,由交管部门安装了一块新的交通标志牌。标志牌上半部分左侧是一个大“P”字(表示停车),右侧图案是三辆并排停放,车头全部朝外的汽车。下半部分写着:线内顺序停车,违者摄像纠违。这块标志牌下,在附近就餐的车辆,在交警的指挥下,全部都是车头朝外停放。
有个别车尾朝外的,交警就会在雨刮器上别一张红色卡牌,上面写着:“区临时停车管理办公室提示,机动车在停车线内规范停放,一位一车,车头朝向以交通标志规定为准。”
记者从交警渝北支队了解到,龙华大道、武陵路等十多条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道路上,都安装了新标志牌。
渝北区为此还专门组成巡逻队,开车在辖区内巡逻,并用喇叭提醒车辆要摆好POSE。交警渝北支队创建办主任杨治银称,车头朝向一致,不仅美观,而且驾驶员在消费后,驾车离开时更加快捷安全。
占道洗车一律拖移
渝北9月2日出台《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知》,凡门前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未施划临时停车位的,一律不得停车;如门前施划有停车位,请按道路允许行进的方向,右侧顺向停靠,不得逆向停靠。摩托车长时间停放临时停车位内,将依法拖移。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修车、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