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老海埂路至广福路的一条便道上,高悬着两块机动车辆禁停标志牌,这两块标志牌上写着,该路是乡村自筹修建,全路段禁止停车,下面标注的罚款金额高达1000-5000元。
道路的管理方昆明市西山区拥护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这条道路是我们自己攒钱修的,设立这块牌子的目的就是要禁止重车驶入。”但对设立这一罚款标准的具体依据时,这位工作人员不作回答。
随后,记者查询得知,国家制定的《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在“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最高罚款金额也不过200元。
一市民经过巨额罚款的标志牌 本报记者 王海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