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4-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TH(2026)FS14项目名称: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8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80000.0
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H(2026)FS14
项目名称: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提 升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 响应文件。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
1 灵通山景区旅游标识标 牌提升 1批 采购一批灵通山景区旅 游标识标牌,符合采购 人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对应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 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 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 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灵通风景区
联系方法:小查 13178375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
联系方式:小陈0596-208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081180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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