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03-0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030号 项目名称: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预算金额(
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030号
项目名称: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
预算金额(元):3770000
最高限价(元):373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标识导向及文化建设系统采购与安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7开标室(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人民医院
地 址:庆元县学后路3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伟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218083
质疑联系人:吴惟富
质疑联系方式:0578-621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3351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传 真:0578-6019125
联系人 :蒋烨芳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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