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07-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91二、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轶梵艺术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495弄168号5幢(时兴园区)684,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服务类(轶梵艺术设计工
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91
二、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轶梵艺术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495弄168号5幢(时兴园区) 6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轶梵艺术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宣汉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宣汉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 (一)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需求满足户外就诊动线、医务人员动线、外来车辆动线、急救车辆动线、污物流线、疫情防控指引、户外宣传教育等标识指引;满足门诊、急诊、医技、住院、各楼层各房间分区标识指引、科室信息、健康教育宣传、医护介绍、制度栏、流程栏等信息介绍。并按实际场地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导向标识设计,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设计思路、②设计理念、③文化内涵、④设计图造型、⑤色彩图案、⑥字体设计、⑦导视系统设计、⑧设计特点、⑨标识设计效果图、⑩标识点位布置规划。 2.设计的图形、字体样式颜色搭配有创新性、有现代感、能体现医院文化底蕴,符合宣汉县人民医院单位形象。 3.供应商应对项目设计背景认识深刻,设计方案对于标识结合宣汉县人民医院单位形象,工作性质和业务流程有详细阐述,具体深度内容应包含①项目背景与行业背景分析、②项目基本情况、③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应对、④设计内容及设计流程安排、⑤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后续能完成上述内容的深化设计方案。 4.设计方案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设计背景认识深刻,理解采购单位的设计需求,对设计要求有完整的解决方案。 5.对公共场所标识双语标志英文翻译。 (二)制作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制作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标识数量清单统计表中要求的所有标识的制作与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点位复核。按照设计深化方案中标识尺寸、材质、制作工艺、安装工艺、节点大样要求进行。确定标识设计制作后对部分类型、完成标识制作。 2.所有采用的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板材、不锈钢、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有关材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环保和防火要求。同时材质的厚度,最终的规格,严格按照采购的要求。涂层厚度不得少于规定值,以保证涂层质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标识字数等需求配置户外正规厂家生产的配电箱,配置齐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项目清单中涉及辅材、安装以及清单未列入但属于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或措施(如安装采购货物所需的钢支架等材料、楼顶大字及钢支架吊装安装、配套管线等),成交供应商按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材料及安装,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货物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根据实际情况清单中项目数量可能有增减,增减的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据实结算。 4.项目服务方案要求: 1、制作方案: ①制作及运输方案; ②安装方案。 2、产品制作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②职责分配; ③质量控制措施。 3、产品安装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①安全保障管理体系; ②因实施地点的特殊性而针对性强的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③实施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④实施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 ①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项目要求; ②劳力资源安排计划; ③材料供应计划; ④实施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三)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本项目涉及高空安全作业,本项目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提供承诺函)。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8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小、莫柳、邹柏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
联系方式:0818-727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聚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来凤路296号3楼
联系方式:0818-3888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3888456
四川聚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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