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导向标识采购项目SRT6-14-9标;招标公告

2021-12-1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一、招标条件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导向标识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导向标识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6号线:全长36.12km,7号线:全长29.6km,8号线:全长35.6km;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3/15至2024/12/30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01

SRT6-14-6标:包括但不限于6号线(新区火车站、城际路站、金筑街站、金储街站、金业街站(含8号线部分))、7号线(莫阳站、相城大道北站、高铁苏州北站、会展中心站、青龙港路站、富元路站)、8号线(西津桥站、长江路站、时家桥站、虎殿路站、虎丘湿地公园站)(不含商业开发)车站站内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

800

02

SRT6-14-7标:包括但不限于6号线(虎丘西路站、虎丘站、清塘路站、江星路站、苏锦站、平河路站、苏站东路站、拙政园站、悬桥巷站、临顿路站、苏州大学站)、7号线(蠡塘河路站、春申湖东路站、相城区行政中心北站、白荡南站、扬东路站、扬华路站、现代大道西站)、8号线(孙武纪念园站、人民路站、陆慕老街站、采莲路站、相城大道站、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含7号线))(不含商业开发)车站站内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

1250

03

SRT6-14-8标:包括但不限于6号线(徐家浜站、中心大道西(含7号线部分)、星海街站、李公堤西站、中塘公园站(含8号线部分)、南施街站、苏胜路站、中新大道东站、港田路站)、7号线(中央公园站、通园路站、娄葑站、东兴路西站)、8号线(含徐阳路站、济学路站、和顺路站、娄中路站、唐庄站、苏州园区火车站、西沈浒路站、时代广场站、右岸街站)(不含商业开发)车站站内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

1150

04

SRT6-14-9标:包括但不限于6号线(金家堰站、斜步站、新昌路、金尚路站、桑田岛站、新庆路站)、7号线(群星二路站、林家潭路站、郭巷站、尹中路南站、澄湖东路站、枫津路站、南延1站)、8号线(车斜路站、东延路站、仁爱路站、松涛街站、裕新路站、车坊站、南延1站)(不含商业开发)车站站内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以及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改造工程。

12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标识(标牌)的生产厂家;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新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视为财务状况不良);

(3)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6年11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其他工程项目导向标识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且合同的采购方须为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含分包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经销商、代理商的申请;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1/12/23下午13:00至2021/12/23下午13: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 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西北起于苏州新区火车站,东南终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站,全长36.12km,设站31座(地下站30座,地下二地上一层站1座),换乘站13座,线路呈西北—东南走向,强化了金鸡湖东西两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了对古城的服务,是城市东西向穿越古城及金鸡湖的重要客流通道,同时也是城际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莫阳~红庄)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线路全长约29.59km,全线设站25座。待7号线建成后,4号线支线与主线拆解,与7号线贯通运营。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为古城外围从西北到东南的骨干线路,连接了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与3号线一起发挥线网的组合环线功能。线路全长35.6km,共设28座地下车站。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苏州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站内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维护。

7号线含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红庄站、蠡墅站、石湖莫舍站、越溪站、文溪路站、天鹅荡路站、苏州湾北站、木里站)导向标识及站外导向标识的改造设计、制作、检验、验收、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维护。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可提供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4)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如申请多个标段可合并制作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可提供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4)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5)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6)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3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022室

联系人:张俊、陆轶韬、陈子荧

传真:0512-65090320

电话:0512-65090320/19531569809

E-Mail:zjun@jcec.cn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泽华

传真:0512-69899100

电话:0512-69899100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12/10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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