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0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晏县教育局委托,拟对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焱竞磋(工程)2021-308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焱竞磋(工程)2021-308号采购项目名称
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晏县教育局委托,拟对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焱竞磋(工程)
2021-308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
编号 青海国焱竞磋(工程)2021-308号
采购项目
名称 海晏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额度 863,070.73元(招标控制价:863,070.73元,捌拾陆万叁仟零柒拾元柒角叁分)
项目分包
个数 无
项目要求 招标控制价:863,070.73元,捌拾陆万叁仟零柒拾元柒角叁分;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
商资格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其他资质条件:
<1>磋商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
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磋商
人名称必须一致;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
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
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公告发布
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磋商文件
发售起止
时间
自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
发售方式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
售价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
发售地点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东侧
标书购买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971-8456071
电子邮箱:
购买磋商
文件时应
提供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
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截止
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
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东侧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单位
及联系人
电话
采购单位:海晏县教育局
联系人:才先生
联系电话:0970-8831900
联系地址: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青海湖路
采购代理
机构及联
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电 话:0971-8456071
邮 箱:
联 系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东侧
采购代理
机构开户
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大街支行
收款人 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1309000043259(开户行号:10285100013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同时发布(公告期
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须签署《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与投标文件一并单独提交。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70-8631101
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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