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华润中心三期商业标识工程

2021-06-1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招标人:华润置地发展(海南)有限公司2、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华润中心三期商业标识工程3、招标项目概况:3.1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南侧原玉沙村改造地块3.2项目概况:海口华润中心三期总用地面积38241.77㎡,总建筑面积324514.26㎡,地上建筑面积:219533.1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05000.60㎡
1、招标人:华润置地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华润中心三期商业标识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南侧原玉沙村改造地块

3.2项目概况:海口华润中心三期总用地面积38241.77㎡,总建筑面积324514.26㎡,地上建筑面积:219533.1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05000.60㎡。地下建筑面积104981.15㎡。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入口标识、户外标识、商业楼室内标识、地库标识(车位划线、墙面涂料、车轮定位器等不在此招标范围)、广告灯箱等,按招标图纸、工料规范所绘画及描述之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标识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合约分判 项目分期 标段范围 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1 标识标牌工程 海口华润中心(发展)-3期 海口万象城+写字楼 100000.00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5.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资格审查项标准
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套页码),须包括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并加盖公章。(若2020年尚未出具审查报告,可提供2017-2019年)
企业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大于或者等于500万
体系认证 企业通过IS0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OHSMSl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工程业绩 公司近三年(2018-2021年)签订了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商业/商业综合体标识合同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含封皮、签署日期页、合作范围、合作业态、合同金额,原件备查)(n-3)*10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等级 奖惩措施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 备注
商业承兑汇票 100.00 发包人有权采用账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付款等方式),亦有权采用支票、付汇等即时付款方式支付。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高远
电话:17263658781 邮箱:wanggaoyuan1@crland.com.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华润大厦B座20楼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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