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水建集团总部大楼灯光亮化、楼体标识及室内标识、指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20-12-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交水建集团总部大楼灯光亮化、楼体标识及室内标识、指示系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编码:2019-430105-50-03-0419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交水建集团总部大楼灯光亮化、楼体标识及室内标识、指示系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编码:2019-430105-50-03-0419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交水建集团总部大楼灯光亮化、楼体标识及室内标识、指示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二段158号。
2.3 建设规模:项目大楼地上1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6108㎡(含地下室2432㎡)。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60万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日(开工计算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起)。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识符合交水建vi设计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完成主楼全部灯光亮化设备、主楼楼体发光字标识及标识标牌工作(包含地下一层、三楼、食堂、导台、室外的标识标牌及标语)、指示系统标识标牌安装的工作(包含地下一层、食堂、室外指示系统标识标牌)等工程,完成交水建大院内所有亮化工程的调试工作。详见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保证通过职能部门的验收。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盖章认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帐户名称: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4305 0179 4036 0998 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5.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00分前到账(以托管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交水建亮化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交水建亮化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联系人:巢攀13973173716)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1月8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交通水利集团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23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c-china.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巢先生 傅先生
电 话:0731-84159030


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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