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广场11#楼励行空间孵化器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

2020-05-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 招标条件本项目新龙广场11#楼励行空间孵化器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新龙广场11#楼励行空间孵化器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龙广场11#楼励行空间孵化器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龙广场11#楼励行空间孵化器户外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共为 一 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22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

2.4工 期: 18 日历天,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机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4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电子招投标审批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5.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5月 13 日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电子招投标审批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3特别说明:

6.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6.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6.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电子招投标审批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14日 10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15-678911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永红

联系电话:13805105522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时间:2020年5月8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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