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停车库标识标牌制作比选询价函

2017-11-1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停车库标识标牌制作比选询价函

为更好地服务患者、职工,现拟完善冉家坝院区停车库行车、行人引导标识标牌,请受邀单位严格根据比选询价函要求做好前期竟标工作,届时欢迎前来竟标。
一、内容及要求
(一)停车库(负1、2楼)内行车、行人引导标识标牌
(二)制作材料、数量、尺寸
1.灯箱:2mm铝板切割镂空,内置LED及亚克力面板;数量21个;尺寸6m×0.6m(1个),2.6m×0.4m(20个)
2.柱子:3M膜;数量361根;尺寸0.6m×0.6m(4面)
(三)中标单位提供停车库标识标牌设计方案,甲方认可后实施制作
(四)设计、制作、安装工期:30天
(五)资质要求:竟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含设计、制作、安装、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安装完毕,经验收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设备款95%元,余款5%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标书内容:
1.竟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业绩等;
2.竟标单位对本次投标应满足本次邀标书相关要求的承诺(产品质量、质保期);
3.竟标报价书应包括:总报价及报价说明。单价、总价及各项费用。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
注:1.上述资料均应加盖竟标人公章。
2.竟标文件确保真实、正确外,应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由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视为无效。
1.在比选询价期间与我院比选询价小组成员不正常接触。
2.未加盖单位公章。
3.竟标人使用虚假资料。
六、其他要求:
1.比选询价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竟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比选询价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竟标结果如何,竟标人自行承担参加竟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院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比选询价结果进行解释。
4、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院方、中标人以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6:00——17: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注:本次竟争性比选询价为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形式,非招标组织形式。 
联系人:尹健 63700427

下一篇:

大金佛山178体旅融合标识标牌项目采购公告

上一篇:

广东省深房翠林苑标识导视及信报箱工程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