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设置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pyxqtp-20160501
二、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设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乡镇级标牌4块,村级标牌104块;制作并安装。
1、交货地点:新乡平原新区。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平原示范区村级、乡(镇)级标牌制作安装。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内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供应商具备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6、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六、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大厅(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报名时查验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15日15:3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七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59864581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7342553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