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2016-01-2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标公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编号:GPCGD15C310HG310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于2016-01-15 09:30就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采购(采购编号:GPCGD15C310HG310F)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二、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pcgd.com)

四、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名单:仇恢(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莫仕朗、郝芳、田传军、冯琼

评审日期:2016年01月1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五、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评标总得分

推荐排名

深圳市自由美标识有限公司



46.400

19.600

30.000

96.00

1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31.600

19.200

26.086

76.89

2

广州医通标牌有限公司



26.200

1.800

27.307

55.31

3

广州三卓至力标牌有限公司



17.600

5.000

24.948

47.55

4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各投标人如需查询自身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拨打以下查询电话:62791635,龙海啸。

六、定标日期: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采购编号:GPCGD15C310HG310F]于2016年01月22日定标。

七、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自由美标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1382.5

主要产品报价组成如下:

序号

分项名称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1.1

B-101 户外
标识牌(横
式L 形)二
楼外墙顶部
与工商银行
户外牌相连

自由美

117㎡

¥2,536.00

296712.00

1.3

B-102 门口
户外立牌
(立柱式)

自由美

2组

¥8,300.00

16600.00

1.4

B-104-户外
立地式宣传栏

自由美

3套

¥9,600.00

28800.00

2.5

B-203-4 自
助办税终端
机位隔断侧
板(含龙骨)

自由美

11块

¥4,300.00

47300.00

5.1

B-202-01
主题背景墙

自由美

49.2㎡

¥1,860.00

91512.00

5.2

B-204-02
贴挂式公开
宣传栏

自由美

8.64㎡

¥1,350.00

11664.00

6.1

B-202-01
主题背景墙

自由美

49.2㎡

¥1,860.00

91512.00


其余设备合计




137282.5

本项目合计

721382.5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签订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7411

九、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6279163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备注: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1月22日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