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01-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金洞林场中学的委托,就“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已由金发改发[2014]63号批复、金发改许准字[2015]2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薄弱学校公用经费校园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金洞林场中学校内 。
2.3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83万元,具体以金洞管理区财政局评审的价格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 合格标准和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施工(含校门建设、校门口文化墙、花坛、绿化、文化长廊、文化石群、主题小苑、立体雕塑)和教学楼、办公室的室内布置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预算书和合同要求为准。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两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区范围承揽的工程无拖延一年工期;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6 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7 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获得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4.2 本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信誉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5.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相应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金洞林场中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祁阳支行金洞营业所;
银行账号:1871 5801 0400 00850;
5.2.1 转入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金洞林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如果没注明而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 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前转入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9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只接受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B证(原件)、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网上查询)、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外省施工企业要求提供“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和信誉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 金洞管理林场中学开具收据、签订承诺书后到金洞管理区教育局进行 报名前的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投标报名施工企业带信誉保证金收据和承诺书到冷水滩区银象路167号2楼报名,逾期不予报名,各投标申请单位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送至代理公司,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各投标人,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 招标人的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开标时的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省外企业另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及 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参加开标会议(所有证件的原件提供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
7.2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注册建造师参加开标,拟任建造师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并提供二代身份证。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金洞管理区招投标交易中心(金洞管理区新办公楼一楼) ;
8.2 开标时间:2015 年2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州市金洞林场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 人: 蒋女士
联系电话:13874651068 联系电话:1807579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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