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4年车身反光标识等材料采购网上比价二次公告

2014-08-1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4年车身反光标识等材料采购网上比价二次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4年车身反光标识等材料采购网上比价二次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2014年车身反光标识等材料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20天, 报价视为无效。
1.比价内容:2014年车身反光标识等材料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是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上比价系统已注册并已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3)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8日止;
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8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
若报价家数不足三名,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 本次的比价洽谈编号为:11004670-2 ,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 2014年8月18日 17∶00。
项目采用以下方法确定中选候选人:
单项单价比:对每个单项进行单价比较,单价最低的报名人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标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标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6.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7.中价供应商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的,按照《运营事业总部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规定》(GDY/QW-AZ-WZ-07)的相关规定处理(点击路径查看http://bid.gzmtr.com/bizztbtz/bid_ztbtz_qg/201405/t20140506_34995.html)。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8.评审委员会组成,本次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为3人,评审过程将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接受报名等响应资料
(2)组织评审会议(在赤沙车辆段评审室进行评审)
(3)确认响应供应商,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9.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0.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的内容为准)。
13.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4.业主保留是否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5.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020-84204436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谭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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