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准,依据咸丰县财政局“咸财采计〔2013〕161号”计划下达函,我局拟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基本农田保护界桩采购及安装项目(标志牌共计16块,界桩100个)
二、最高限价 :13000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设立国土资源相应标志牌的类似经验;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范围:标志牌及界桩采购、安装及服务等。
(二)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规格及报价上限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税费及一年维修费用等所有费用)。
序
号
货物名称
规格(长×高×宽)
主要技术参数
单
位
数
量
报价上限
(元/块)
1
新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
4.74×3.26×1.0
不含基础0.3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基本农田保护图案专用瓷砖贴面(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块
5
15000
2
修复后迁址基本农田保护牌
原已有
损坏部位维修,去锈上漆,更换画面。
块
3
3000
3
就地修复基本农田保护牌
原已有
损坏部位维修,去锈上漆,更换画面。
块
8
2000
4
基本农田保护
界桩
1.0米×0.72米×
0.1米(0.72米高,其中0.3米埋入地下)
钢筋混凝土,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整体用黄色,基本农田保护图案专用瓷砖贴面(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个
100
300
(四)评标原则:原则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但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报价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第二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3年4月23日-4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携带以上资格要求的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代表签字,证明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到咸丰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刘明国,联系电话:13907266596。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八、报价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30。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九、报价地点:咸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联 系 人: 刘明国
联系电话: 0718-6893003,13907266596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