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值班小木屋、警示牌等 SZZC2011-X-004

2011-11-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值班小木屋、警示牌等 SZZC2011-X-004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ZC2011-X-004号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之委托,对其所需的值班小木屋、警示牌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产品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及要求 单位/数量 备注
1 值班小木屋 (1)约1.8米*2.5米,高3.5米;
(2)整体防腐木材质制作;
(3)需整体油漆(栗壳色);
(4)配有门、玻璃窗、内铺设木地板; (5)内配有写字台、椅子一套(写字台长为1.5米);更衣储物柜1个;
(6)含水泥硬质地面、基础制作;
其他要求及式样见后附图片 1座
2 警示牌 高约2.3 M ,宽约1.9 M,
厚度10-12CM,防腐木材质 8块 (1)尺寸仅供参考,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查以便获得准确的尺寸及相关图纸及要求。
(2)所有标识标牌的具体安装位置及字样待确定成交后由采购方指定。
3 指示牌 幅面约长2.4 M *宽1.05 M。投影底面为长350*宽118cm,总高235cm;防腐木材质 7块

附:1、值班小木屋式样图片

(三)质量、技术及其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其它要求:
1、须提供至少壹年的免费保修期,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含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20日内交货全部完成。
3、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成交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方补足。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产品的企业法人;
2、须具有本次采购物品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中体现)。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经营上述产品的资质;
2、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色图片样本;
3、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交付使用日期承诺;
6、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______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7、采购方盖章的踏勘确认函;
8、报价单位的资格材料及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四、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培训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提供额外的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分采购单元,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价格须一次报定,且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货款结算:
购销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待设备全部到达安装现场,安装结束,经全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使用,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15个工作日内,合同价款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合格销售发票。
B、采购人、成交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签字盖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请各报价响应单位于2011年11月28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装订成册,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袋的封皮上注明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响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单位电话)后送到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过时送达报价文件将被拒收,不按询价通知要求制作、签署、密封的报价文件,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该询价将于2011年11月28日13:3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
9、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殷昭晖。
10、采购(需方)单位: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2-65641368
1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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