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采标(2011)谈字34号
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丹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丹阳市行政中心标牌标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丹阳市行政中心标牌标识采购项目
二、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11)谈字34号
三、项目规模:185351元
四、采购内容: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标识导视系统制作及安装。
五、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须具有2009年以来单笔合同不少于20万元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
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
【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公休日除外】
2、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2日【北京时间 8:30】---2011年7月28日 【北京时间23:59 】。
八、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 特别提醒:由于中国银行系统升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已变更。如投标单位是在中国银行开户的,投标时须出具由中国银行提供的现账号与原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一致的证明原件,在开标当日与投标保证金同时提交。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8月4日【北京时间:14:30—15: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8月4日【北京时间: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十一、谈判时间:2011年8月4日【北京时间:15:00】
十二、谈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管飞成 采购人联系人: 蔡三洪
电 话: 0511-86906230 电 话:0511-86922711
传 真: 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西环路6号
十四、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