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苑一期和鳌港苑三期小区标志、标线与配套设施识别系统制作、安装项目
2011年06月29日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1]第024号
开标时间:2011-07-1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榕JZ招字[2011]第0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星苑一期和鳌港苑三期小区标志、标线与配套设施识别系统制作、安装项目 已由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江区红星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亚峰居住小区(鳌港苑)三期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文号:台发改[2009] 014号及台发改[2008] 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星苑一期和鳌港苑三期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红星苑一期预算价格为390861元、鳌港苑三期预算价格为13111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红星苑一期和鳌港苑三期小区标志、标线与配套设施识别系统制作、安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与附属工程同步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图文制作或广告、交通设施标识设施制作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大利嘉城24层;
电话:0591-83370327 传真:0591-8337298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58926、87678285 传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000167507900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