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SJ44031620100001
工 程 名 称: 皇岗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福田区南端西临广深高速起点
公 告 时 间:2010年2月8日09:00时 至 2010年2月12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230.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
以下改造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和绘制竣工图:
1)部分建筑立面改造;
2)部分建筑屋顶防水改造;
3)部分场地及景观改造:包括室外路面、地面、围栏、绿化、管线、公共设施、公共空间标识系统及景观设施改造;
4)部分建筑泛光照明 。
招 标 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联 系 人:冼工
联 系 电 话:8210410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1) 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企业;
(2)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完成以下任意一项深圳市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须含施工图与施工配合):公共建筑改造项目,其改造投资规模(单个项目)在3000万元以上(以设计合同为准);或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个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且有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要求的公共建筑设计经验(须含施工图与施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承诺在本工程中由其具体承担施工配合工作;为本项目设计、施工配合等工作的其他建筑师不少于三人。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完成以下任意一项深圳市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须含施工图与施工配合):公共建筑改造项目,其改造投资规模(单个项目)在3000万元以上(以设计合同为准);或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个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
其他: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盖公章);
7、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中具体承担施工配合工作;承诺为本项目承担设计、施工配合等工作的其他建筑师不少于三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须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办理指纹采集,操作办法同上。
(2)办理网上会员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
南”中《网上会员申请服务指南》。
3、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