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丰县财政局咸财采计[2009]402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就该队 “减速板、警示标志牌”设备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招标。欢迎在恩施州内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并有意投标的商家前来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XFZFCG2009-79
二、项目名称: 减速板、警示牌
三、项目内容:减速板(250米),警示牌(132块)(详细内容见询价函)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标供应商必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五、参加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5000.00元投标保证金。
六、售询价函时间:2009年12月1-3日(上班时间)。
七、发售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十三楼。
八、发售方式:每份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9:3 0时。
十、开标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十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联系电话:0718-6891457 0718-6891075(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