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091207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F3大厦室内标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F3大厦室内标识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内容:F3大厦室内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四年;
(3)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
(4) 投标人2008年度合同签约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5) 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有至少一个5万平方米以上公司总部机构项目中有过设计、制作、安装室内标识的经验;
(6)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5.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合同为近三年内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司总部机构业绩。如合同未注明建筑面积,须提供项目单位关于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供能证明其2008年度合同签约额不少于1000万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0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5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六号光大大厦
邮 编:10004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海飞、梁彦
联 系 电 话:010-51196386-216/201
传 真:010-51196363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