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标牌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标牌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szq-fwcg-0929 公告日期: 2009年8月28日9时30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乐山市中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14个派出所标牌、灯箱等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9月4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谈判日期:
谈判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193260 联系传真:0833-2193260
联系人:罗先生 吴女士
其它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乐山市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委托,对乐山市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标牌灯箱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制作安装单位,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szq-fwcg-0929
2、项目名称: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标牌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3、项目预算:77700元。
4、申请单位资质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⑴、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9月2日。(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滨江路中段342号)。
⑶、谈判文件: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⑷、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6、递交申请文件及谈判时间:2009年9月4日下午2:30,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7、竞争性谈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采取现金形式,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送达采购中心.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