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洛阳市部分道路交通信号设备、标志牌杆、标线及护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部分道路交通信号设备、标志牌杆、标线及护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 23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共分八个标段,标段一:信号控制设备,包括:信号控制机、柜9台;标段二:信号灯,计121套;标段三:信号灯杆和标志杆,包括:钢灯杆80根,标志杆276根;标段四:电缆,包括:信号电缆12002.9m,供电电缆3143m;标段五:标志牌,计392块;标段六:标线;标段七:箱式变电站,30KVA,5台;标段八:交通护栏,包括:护栏2900m,防撞桶22个(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8月26日至9月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9月3日上午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赵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