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临安市净化社会用字环境 营造规范用字氛围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2001年9月3日)要求,为了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今年9月,我市将迎接杭州市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此次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用字管理,评估范围包括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评估时随机抽查的单位有党政机关、市区学校、汽车站、银行、邮局、医院、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宾馆、商场、公园等,随机抽查的项目有路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街道社会用字等。在评估指标当中,“社会用字管理”是评估的主要内容和必备条件,也是能否顺利通过评估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此我市语委办会同市工商局、市贸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新闻传媒中心、临安电视台6家单位,于4月28日,到锦城主要街道、商场等,实地查看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如街面店铺和商场的名称牌、招牌,街牌、路牌,公交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及广告、电子屏幕等用字情况。5月16、17日,市语委办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锦城主要道路(20余条),收集了有关用字不规范的第一手资料,计有2 500余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使用繁体字、二简字、旧形体字、错别字、生造词,拼音不按词连写,拼音与外文混用、招牌只有外文、没有中文,或只有图案、没有文字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社会知晓度,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使之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市民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营造规范用字的良好氛围,市语委办特此开设“语言文字规范化”专栏,分期介绍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一些常识、我市社会用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要求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