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了想睡个午觉,可是楼下防盗门窗店嘈杂的加工声吵得无法入睡!”“逛街购物兴致正浓,不料被从天而降的空调室外机冷凝水滴得很尴尬。”……这些不和谐现象现在有望得到改变。记者昨天获悉,拟出台的首个《海盐县县城容貌标准》,将为这座36万人口的“滨海新城”设立风范标准。即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对这些标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从八大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
据了解,拟出台的《标准》是海盐县根据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城市道路、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居住物业管理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盐县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适用于海盐县县城区,县域其他各集镇可参照执行。
《标准》具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城市道路、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等八个方面,从平面、立面、空间,静态、动态全方位提出了管理要求。根据《标准》,勤俭路、新桥路、朝阳路等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内建筑造型、装饰、色调要相协调;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面要定期清洗;沿街商店的店招安装要标准;工地管理符合规范化;沿街围墙设置应透景。另外,《标准》对公共绿地养护、造型,店招、标牌设置、使用规范,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处置,临街饮食店油烟排放,家禽饲养,城市水域保洁,公交站点、影剧院体育馆、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现场管理,小区商店开设、停车与环卫设施设置等都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
注重源头管理、差别管理
记者看到,在建筑景观上,《标准》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建造;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内应进行城市设计,讲究建筑艺术,建筑造型、装饰、色调应与所在区域周边建筑及空间景观环境相协调。这充分体现“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实现城市容貌规范的源头管理。
针对县城基础条件的差异和区域功能的不同,《标准》提出差别管理,如对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面有普遍的规定,要求保持外形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对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内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又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要求定期清洗或粉刷,属于玻璃、金属板类的外墙应每三至六个月清洗一次,对贴面砖、石材类的每年清洗一次。
十分亲民 具可操作性
《标准》制定得十分亲民,老百姓平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都得到体现。封闭式居民小区内不得经营铝合金(塑钢)、石材、木器和防盗门(窗)等制作加工业务。主要道路不许设置跨街横幅,非主要道路不得随意设置跨街横幅,未经批准不得在街道建筑物外墙悬挂条幅、不得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栏设置条幅。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资源设置的各种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设施应统一设计、合理布局,街巷里弄牌、楼房幢号、门牌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设置,并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
《标准》着重对细化的内容要求进行了量化,增强管理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空调外机下沿高度不低于2米。沿主要商业街人行道的广告设施应统一规划设置,人行道宽度小于2米的不得设置实物造型广告设施,实物造型广告设施的宽度不得大于人行道宽度的四分之一。城市道路两侧、城市中心区域、文化区域、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新建建筑物,应以绿篱、花坛(花池)、栅栏、透景围栏或半透景围墙等形式分界,原有建筑物应按规划要求逐步采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透景围栏或半透景围墙等形式分界。
大家来说说“滨海新城”怎样建,欢迎建言献策
2009-06-11 01:21 点击:676
[摘要]大家来说说“滨海新城”怎样建,欢迎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