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LOGO标识及精神堡垒制作安装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8-01-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编号:PKZC-2018JZ-L00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以下
 编号:PKZC-2018JZ-L004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LOGO标识及精神堡垒制作安装施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PKZC-2018JZ-L004
项目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LOGO标识及精神堡垒制作安装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 ¥567,442.00元(单位:人民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其它
6.1 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6.2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6.3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部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

7.联系方式
7.1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金芸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5-84293252-816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兰花路8号
7.2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刘磊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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